所罗生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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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十三娘:

“角色从创造出来的那一刻起便不再属于作者,而属于他的读者和观众”,所以,才会有一千个人心中的一千个哈姆雷特。




同人作者有没有权利对角色做出恶意的解读和二次表达?


有的。


同人作者有没有权利对角色进行丑化、弱化、扭曲、歪曲?


也有的,只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。


同人作者对角色进行丑化、弱化、扭曲、歪曲是正确的吗?应当的吗?道德的吗?


我认为不应当、不正确、不道德。


所以我作为同人读者遇见这样的同人文时,不阅读、不点赞、不推荐、不评论;对于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相关法律法规的,我会举报,交由平台判定、处罚。


那么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其他同人读者必须和我一样抵制、批判、举报这样的同人文?


并没有。




同人读者有没有猎奇、窥探私隐、追求纯粹感官刺激等等低俗甚至恶俗的权利?


有的,只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。


同人读者猎奇、窥探私隐、追求纯粹感官刺激的低级趣味是正常的吗?应当被迎合吗?


我认为这不正常,也不应该被迎合。


所以我作为同人作者要求自己下笔时必须尊重角色、尊重公序良俗、不违反法律法规。


那么我有没有权利因此强制要求其他作者必须不能丑化、弱化、扭曲、歪曲我心爱的角色?


并没有。




我希望更多的作者和读者这样做,但我没有权利要求他们必须这样做,更没有权利指责、谩骂、侮辱他们没有按照我希望让他们做的去做。


道德是用来律己的,不是用来苛责他人的。


任何人也都有权利不喜欢甚至讨厌我心爱的角色、我喜欢的演员。


但你、我、他,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谩骂、诋毁、诽谤演员朋友,仅仅是因为更喜欢他的人对自己喜欢的人有恶意。




最后,“写楼诚的作者和读楼诚的读者里有XX,所以所有写楼诚的和读楼诚的都是XX,整个‘楼诚圈’都是xx”,就和“喜欢王演员/靳演员的人里有xx,所以所有喜欢王演员/靳演员的人都是xx,所以王演员/靳演员也是xx”一样逻辑混账精神错乱智力缺陷。




我们首先是一个人,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,有思想,能思考,不要让自己成为“被夺舍而不自知的傀儡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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